中国兴农网-新闻中心—姜堰市“双低油菜”、“姜堰稻米”列入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首页 |  新闻中心 |  市场信息 |  农业科技 |  农业气象 |  政策法规 |  商务中心 |  休闲农庄 |  兴农直通车  
新闻中心
   农业要闻 |    科技新闻 |  气象新闻 |  西部新闻 |  农业聚焦 |  政策动态 |  信息快递 |  部委动态 |  服务提示  
  中国兴农网->->->关注农业标准化
 
姜堰市“双低油菜”、“姜堰稻米”列入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2008-03-28 08:21:32  江苏农业信息网

    笔者日前从姜堰市农业局、质监局获悉,该市申报的“双低油菜”、“姜堰优质稻米”两个标准化示范区,日前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获准立项,一举填补了我市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空白。

  姜堰市优质稻米、双低油菜种植已初具规模,大米产品已申报省级农产品地方标准,“河横大米”被确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该市还是优质稻米生产优势区域,水稻种植面积占全市粮食种植面积50%以上,产量占全年粮食总产60%,商品率高达60%以上。

  “双低油菜”、“姜堰稻米”列入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标志着我市两大特色农产品品牌将纳入国家级标准化种植和生产经营的轨道。

上一篇: 大理:鹤庆大力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下一篇: 标准化促河北农业示范区年均增收62.3亿元
中国兴农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中国兴农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兴农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兴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兴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8号)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兴农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电话:010--68408994 传真:010-68407394
相关新闻  

网站简介 - 网站大事记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建议:使用IE5.0以上版本的软件、1024*768以上显示模式浏览此网站,将获得较好的效果!
支持单位: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 主办单位: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中国气象局 京ICP备05004900号
电话:010-68406775 68408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