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查研究的通知
各省(区、市)气象局党组,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党组: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元月,党中央、国务院又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党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新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
气象工作历来与解决“三农”问题密切相关。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生产受自然地理条件以及天气、气候影响较大,各类气象灾害对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长期以来,各级气象部门注重加强为“三农”的气象服务工作,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要看到,目前各级气象部门的农业服务多数还是围绕农业生产展开,距离真正实现为农村、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服务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现有的气象科技业务服务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中央一号文件就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加强领导等八个方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明确的部署,同时也为气象为农服务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工作领域。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各级气象部门不能仅仅固守现有的、传统的气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而要切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围绕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能源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信息化、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以及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普及气象科技知识等任务,大力拓展业务服务领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气象科技业务服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
为切实做好气象为“三农”服务工作,各省(区、市)气象局党组和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党组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不但惠及亿万农民、而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各单位党组对此要有明确而深刻的认识,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学内涵,深刻认识气象部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肩负的历史重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统一到中国气象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上来。同时,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切实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同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号文件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以及2006年全国气象局长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地制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项目和计划,使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查研究
中国气象局党组将在近期研究制定气象为“三农”服务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为配合开展好此项工作,各省(区、市)气象局党组和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党组要认真研究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问题广泛开展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详细了解并认真总结以往本地区、本部门为“三农”的服务情况、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二)了解当地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任务、所面临的重点问题以及对气象业务服务的新需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在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三)找准服务的切入点,认真思考和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为“三农”服务的工作设想和计划;(四)对中国气象局党组部署落实新农村建设在建设规划、业务布局和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调研的重点主要是今后一段时期气象为“三农”服务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建议。各单位的调研工作要实事求是、深入细致。在调研过程中不仅要对农业服务问题调研,还要特别就农村和农民问题进行认真调研,切忌以偏概全、敷衍了事。各单位在分析、总结以往工作的不足时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既不要刻意回避矛盾与问题,也不要有意夸大。
此次调研活动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党组同志负责,并确定一名联系人,于3月10日前通过NOTES将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上报中国气象局党组。4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调研情况以书面形式(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向中国气象局党组报告。中国气象局党组将就调研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研讨,并有选择地到一些代表性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各单位的调研报告将作为2006年夏季中国气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的参阅材料。
联系人:
1.中国气象局党组办公室 李晓露(电话:010-68406422,
NOTES:李晓露/秘书处/办公室/局机关/CMA);
2.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 郭淑颖(电话:010-68407321,
NOTES:郭淑颖/政策调研处/法规司/局机关/CMA)。
(中国气象局党组印)
二○○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