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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质量有问题请拨打(010)67347472
2003-09-05 11:05:45 

     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以下简称投诉站)是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共同协商决定,并于1996年5月31日成立的。其办公地点设在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十里河邮编:100021)。投诉站成立以来,依托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这个农业机械质量鉴定的权威单位和全国各地的42个农机鉴定机,对大量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案件进行了及时、准确处理,得到了投诉双方的认可,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投诉站也因此成为解决农机产品质量投诉问题的权威机构。  

    投诉监督电话—(010)67347472。  

    投诉站的服务对象是具有农民身份的农机用户和不是法人代表的农场职工,受理的投诉须是农民购买并直接用于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因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凡属经营者之间的购销纠纷。法人代表投诉、违反农机“三包”责任规定、被投诉方不明确和已经法院、仲裁机构、基层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受理的投诉不予受理。  

    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可采取电话投诉、书面投诉、来人投诉等多种形式,但正式受理一定要有书面投诉材料。如果您需要投诉,您在书面投诉材料中千万不要忘了提供如下资料:  

(1)投诉人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2)被投诉者单位名称(农机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码、电话号码;  

(3)农机产品的型号、名称、数量、购买日期、购买地点等,还有产品发生的质量问题及与被投诉者交涉简况等;  

(4)投诉要求;  

(5)购机发货票、保修单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诉站接到农机质量投诉后,在10天内完成初审,将有关投诉材料复印件转寄被投诉者,要求被投诉者在20天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诉站和投诉者本人。逾期不答复者,则发“催办通知”。连续3次催办不予处理的,投诉站将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投诉材料。如果投诉双方对处理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投诉站将进行调解,或直接派专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调解不成,建议投诉者到法院起诉。  

    需要提醒您的是,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原则上不收费,但如果需要做技术鉴定与检测的,必须由投诉者或有关单位出具书面委托文件,委托法定鉴定单位鉴定。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负担,若双方均有责任,则双方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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