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日讯 记者张意轩报道:日前,商务部公布了《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从今年8月1日起,我国将对大豆、油菜籽、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豆粕6种(大宗农产品)产品实行进口报告管理。
商务部表示已经委托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对于违反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和拒报大宗农产品有关进口信息的,商务部可以禁止违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1年以上3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表示,实行这一办法,有利于进口企业掌握市场整体情况,适时调整进口节奏,避免集中到货,规避市场风险;也有利于政府加强市场宏观导向,促进我国农产品进口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